计量经济学报, 2021, 1(4): 719-740 DOI: 10.12012/CJoE2021-0070

论文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

许宪春,

1.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4

2.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4

The Changes in the Basic Classification of China's GDP Accounting

XU Xianchun,

1. Tsinghua China Data Center, Beijing 100084, China

2.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

收稿日期: 2021-09-13  

Received: 2021-09-13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许宪春,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国民经济核算、经济统计、宏观经济分析,E-mail:xuxch3@sem.tsinghua.edu.cn

摘要

基本分类是GDP核算的重要基础,也是反映经济结构及其变化的重要手段,对于经济分析和政策制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中国GDP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进行系统研究,全面梳理自从建立相应核算制度以来中国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分类的变化以及中国GDP使用核算需求项目分类的变化.中国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是依据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同时针对经济管理需求并结合资料来源的实际情况确定的;中国GDP生产核算的三次产业分类直接采纳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自从1985年建立核算制度以来,中国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发生过四次重要变化;三次产业分类发生过两次重要变化.中国GDP使用核算的需求项目分类是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有关分类标准,同时针对经济管理需求并结合资料来源实际情况确定的.自从1989年建立核算制度以来,中国GDP使用核算中的大部分需求项目分类都发生过多次变化.了解中国GDP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有利于全面了解中国GDP核算的变化,有利于准确地理解和正确地运用中国GDP核算历史数据开展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

关键词: GDP生产核算 ; GDP使用核算 ; 基本分类 ; 变化

Abstract

The basic classification i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GDP accounting and an important tools of reflecting the structure of the economy and its changes,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conomic analysis and policy making.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studies the changes in the basic classification of China's GDP accounting, and comprehensively compares the changes of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and three industry classifications in China's production-based GDP accounting, as well as the changes of demand item classification in China's expenditure-based GDP accounting since China's GDP accounting system established. The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of China's production-based GDP accounting is based on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for national economic activities promulgated by the national standards administration, while responding to the needs of economic management and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data sourc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three industries in China's production-based GDP accounting directly adopts the regulations on the division of the three industries set by 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NBS).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s GDP accounting system in 1985, there have been four important changes in the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and two important changes in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three industri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demand items in China's expenditure-based GDP accounting is based on the relevant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set by the NBS, and is also determined in response to the needs of economic management and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data sources.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xpenditure-based GDP accounting system in 1989, most of the demand item classifications in expenditure-based GDP accounting have undergone several changes. Understanding the changes in the basic classification of China's GDP accounting is conducive to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changes in China's GDP accounting and to the accurate understanding and correct use of historical data on China's GDP accounting for academic and policy research.

Keywords: production-based GDP accounting ; expenditure-based GDP accounting ; basic classification ; changes

PDF (758KB) 元数据 多维度评价 相关文章 导出 EndNote| Ris| Bibtex  收藏本文

本文引用格式

许宪春.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 计量经济学报[J], 2021, 1(4): 719-740 DOI:10.12012/CJoE2021-0070

XU Xianchun. The Changes in the Basic Classification of China's GDP Accounting. China Journal of Econometrics[J], 2021, 1(4): 719-740 DOI:10.12012/CJoE2021-0070

1 引言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包括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 生产核算就是各行业增加值核算, 使用核算就是各项最终需求核算.中国GDP核算的基本分类也包括生产核算的基本分类和使用核算的基本分类.这些基本分类是GDP核算的重要基础.从生产核算角度看, GDP是各行业增加值的汇总; 从使用核算角度看, GDP是各项最终需求的汇总.所以, 没有行业分类, 就无法从生产角度核算GDP; 没有最终需求项目分类, 就无法从使用角度核算GDP.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是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观察和分析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方面, 也是制定有关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 GDP核算的基本分类是反映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的重要手段, 因此对于经济分析和政策制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自从建立GDP核算制度以来, 为了适应经济迅速发展出现的新情况, 满足经济分析和管理产生的新需求, 以及与国际标准相衔接, 国家统计局不断改进和完善资料来源, 在此基础上对GDP核算的基本分类进行修订.因此, 中国GDP核算的基本分类, 包括生产核算的基本分类和使用核算的基本分类发生过多次变化.基本分类是GDP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了解中国GDP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有利于全面了解中国GDP核算的变化, 有利于准确地理解和正确地运用中国GDP历史数据开展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

本文对中国GDP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基本分类1的变化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和梳理.许宪春(2006, 2015, 2021)曾经对第一、第三和第四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分类的修订以及第一、第二和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使用核算的需求项目分类的修订进行过简要梳理.从已有的文献中还没有发现对中国GDP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的基本分类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论文, 本文试图弥补这方面的缺口, 供使用中国GDP历史数据开展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的工作者参考.

1中国GDP核算包括年度核算和季度核算, 本文只针对年度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进行研究和梳理.

2 中国GDP生产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

中国GDP生产核算基本分类包括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分类.其中的行业分类是随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2的修订以及经济管理需求和资料来源的变化而变化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按照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行业, 每一个单位都按照其主要经济活动的性质确定其行业类别, 当一个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 按照该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行业; 当一个单位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 则按照其主要活动的性质划分行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 2017).三次产业分类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3的修订而变化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对各行业进行三次产业划分.自从1985年建立核算制度以来, 中国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发生了四次重要变化; 三次产业分类发生了两次重要变化.

2到目前为止, 中国制定了五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 第一部由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标准局联合制定, 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原国家标准局批准, 原国家标准局于1984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84)(国家标准局(1984)); 1994年, 国家统计局与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形成了第二部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 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4年发布(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 2002年, 国家统计局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形成了第三部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 2011年, 国家统计局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形成了第四部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2011)); 2017年, 国家统计局对该标准进行了第四次修订, 形成了第五部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2017)).

3到目前为止, 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四个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第一个规定是在1985年制定的(国务院办公厅(1985)); 第二个规定是在2003年制定的(国家统计局(2003)); 第三个规定是在2012年制定的(国家统计局(2012)); 第四个规定是在2018年制定的(国家统计局(2018)).

2.1 中国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的变化

2.1.1 GDP生产核算制度建立初期的行业分类

在核算制度建立初期, 中国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是依据国家标准管理部门1984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84)(国家标准局(1984)), 针对当时的经济管理需求并结合资料来源情况制定的, 共设置了15个一级行业分类: 1、农业, 2、工业, 3、建筑业, 4、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5、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6、金融保险业, 7、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 8、居民服务业, 9、公用事业, 10、房地产业, 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12、教育、文艺和广播电视事业, 13、科学研究事业, 14、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5、其他行业4. 其中, 除了农业、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和科学研究事业6个行业外, 其余9个行业基本上均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的门类.农业包括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的农林牧渔水利业门类中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4个大类; 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包括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门类中的综合技术服务事业大类, 农林牧渔水利业门类中的水利业和农林牧渔水利服务业两个大类, 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门类中的咨询服务业大类, 地质普查和勘探业门类中的矿产地质调查、石油地质调查等5个调查中类等.居民服务业和公用事业属于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这一门类中的两个大类.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管理业和居民住房服务, 前者也属于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和咨询服务业门类中的大类, 后者是GDP核算单独增加的部分, 包括居民出租住房服务和居民自给性住房服务.科学研究事业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门类中的大类.上述15个一级行业分类中的部分行业设置了二级分类, 其中,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设置了货运业、旅客运输业和邮电通讯业三个二级分类; 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设置了商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公共饮食业两个二级分类; 金融保险业设置了金融业、保险业和其他三个二级分类; 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设置了综合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水利服务业、水利业, 咨询服务业, 地质普查业, 公路、内河(湖)航道养护业五个二级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设置房地产管理业和居民房地产业两个二级分类.

4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建立初期的行业分类略有不同, 本文采用的是国家统计局1987198819901991年制定的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行业分类.

1985年至1993年, 中国GDP生产核算采用的是上述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1987, 1988, 1990, 1991)).

2.1.2 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的第一次修订

1994年, 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了第二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同年, 国家统计局根据这部分类标准对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修订后的行业分类共设置了15个一级分类: 1、农业, 2、工业, 3、建筑业, 4、农林牧渔服务业, 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6、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 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8、金融保险业, 9、房地产业, 10、社会服务业, 11、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 12、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4、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 15、其他行业(国家统计局(1995)).

与GDP生产核算制度建立初期的行业分类相比, 修订后的一级行业分类主要变化如下: 1、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从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中分离出来, 形成两个一级行业; 2、仓储业从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中分离出来, 与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合并在一起, 形成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 3、社会服务业是对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中的部分行业的整合; 4、综合技术服务业从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中分离出来, 与科学研究合并在一起, 形成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5、行业名称有所调整, 如商业饮食、物资供销业改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教育、文艺和广播电视事业改为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此外, 某些行业增加了新兴生产活动, 例如, 在房地产业中增加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 在社会服务业中增加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业、租赁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市场管理服务业等.

修订后的行业分类中的农业, 工业, 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 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 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 其他行业与GDP生产核算制度建立初期的行业分类基本上是相同的.

修订后的15个一级行业分类中的部分行业设置了二级分类, 其中, 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设置了交通运输和仓储业、邮电通信业两个二级分类;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设置了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两个二级分类; 金融保险业设置了金融业、保险业和其他三个二级分类; 房地产业设置了房地产管理业、房地产开发业、城镇居民自有住房和农村居民自有住房四个二级分类(国家统计局(1995))5.

5《中国年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关于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与国家统计调查制度(1994)》在名称上略有不同, 但行业的范围是一样的, 这里以《国家统调查制度(1994)》中的行业名称为准.

为了满足经济分析和管理的需要, 1996年, 国家统计局对GDP生产核算中的农业和工业进行了细化.其中, 农业细化为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工业细化为采掘业, 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对其他行业没有进行修订(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1997)).

1994年至2003年, 中国GDP生产核算基本上采用的是上述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1995),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1997, 2001)).

2.1.3 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的第二次修订

2002年, 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了第三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 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 2004年中国开展的第一次经济普查采用了这一标准, 提供了按照这一分类标准划分的详细的资料来源.为了更好地满足经济分析和管理的需要, 国家统计局对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采用了三级分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7))6.第一级分类为17个行业(见表 1第1列), 其中除了工业外均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的门类; 第二级分类为59个行业(见表 1第2列), 除了采矿业7,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外, 基本上是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的大类; 第三级分类只是将上述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细化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的大类.第三级分类共94个行业(见表 1第3列), 其中除了房地产业所属的五个行业与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外, 88个行业均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的大类.在上述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中, 有三个行业比较特殊, 一是工业, 二是房地产业, 三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就工业来说, 从1994年开始, 我国的国家分类标准就取消了这一门类, 直接将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作为门类.不过, 在我国工业增加值被广泛使用, 所以GDP生产核算的一级分类中长期保留这一类别, 因此需要将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作为二级分类来处理, 从而需要把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的这三个门类中的大类作为第三级分类来处理.就房地产业来说, 在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 房地产业的门类和大类是一致的, 只是在中类和小类细化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四个子行业.在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中, 房地产业次级分类包括以下五个子类: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其他房地产活动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其中,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是根据GDP生产核算需要增加的类别.就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来说, 它是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门类, 共包括5个大类, 从经济分析和管理需要角度出发, 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没有采用它的细分类.

表1   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
农林牧渔业农业农业
林业林业
牧业牧业
渔业渔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工业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业
其他建筑业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业
其他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仓储业
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计算机服务业
软件业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计算机服务业
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零售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
餐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金融业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其他金融活动
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其他金融活动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物业管理业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其他房地产活动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物业管理业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其他房地产活动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
商务服务业
租赁业
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研究与实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地质勘查业
研究与实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环境管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管理业
环境管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居民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教育教育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卫生
社会保障业
社会福利业
卫生
社会保障业
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闻出版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新闻出版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新窗口打开| 下载CSV


6在《中国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中, 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采取的是四级分类, 这里介绍的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采取的是三级分类.这里的三级分类没有包括三次产业分类.

7在1994年的国家分类标准中, 这一行业称为"采掘业".

8在1994年的国家分类标准中, 这一行业称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由于采用了新的国家分类标准, 与前一阶段GDP生产核算一级行业分类相比, 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的一级行业分类发生一系列变化, 主要包括: 1、增加了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四个一级分类. 2、取消了农林牧渔服务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社会服务业三个一级分类, 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被调整到农林牧渔业; 地质勘查业被调整到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管理业被调整到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社会服务业被调整到不同的一级分类中, 例如, 城市公共交通业被调整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被调整到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旅馆业被调整到住宿和餐饮业, 租赁服务业被调整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被调整到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娱乐服务业被调整到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等. 3、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被拆分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4、对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 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两个一级分类进行拆分、重新组合并且并入原来包含在其他一级分类的部分活动, 形成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个一级分类.

2004年至2012年, 中国GDP生产核算采用的是上述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7, 2008, 2011, 2013)).

2.1.4 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的第三次修订

2011年, 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了第四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2011)). 2013年中国开展的第三次经济普查采用了这一标准, 提供了按照这一分类标准划分的详细资料来源.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依据这个标准, 并考虑到经济分析和管理需求采取了两级分类的方式: 第一级分类19个行业(见表 2第1列)9, 均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门类(不含国际组织); 第二级分类95个行业(见表 2第2列), 其中除了房地产业所属的5个行业与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外, 89个行业均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大类.房地产业所属5个行业为该国家分类标准中类;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该国家分类标准中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门类中除社会保障之外5个大类合并.

表2   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
农、林、牧、渔业农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辅助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资本市场服务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房地产中介服务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其他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
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居民服务业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其他服务业
教育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卫生
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新闻和出版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社会保障

新窗口打开| 下载CSV


9在实际计算和数据发布时将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合并为工业.

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一级分类中的19个行业与以前年度10 GDP生产核算一级分类中的17个行业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是把工业中的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直接作为一级分类; 二是把包含在原制造业中的汽车修理部分和包含在原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的计算机维修部分调整到原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 形成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三是把包含在原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中的社会保障部分调整到原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 分别形成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两个行业; 四是把原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更名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把原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更名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五是对部分行业的顺序进行了调整, 包括将批发和零售业调整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之前, 将住宿和餐饮业调整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之后11.

10指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2004年)至第三次经济普查前一年(2012年).

11这些区别是根据《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的"附录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结构对照表""附录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类目对照表"和"附录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旧新类目对照表"分析对比确定的(国家统计局(2011)).

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二级分类中的95个行业与以前年度GDP生产核算二级分类中的94个行业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是增加了3个行业, 包括开采辅助活动,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中, 开采辅助活动是把包含在原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的辅助活动、包含在原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的有关服务活动, 以及包含在原其他采矿业中的辅助活动整合到一起而成的;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是把包含在原金属制品业、原通用设备制造业、原专用设备制造业、原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原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原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中的修理活动(不包括汽车修理)整合到一起而成的;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是把原其他服务业中的修理与维护部分, 原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汽车修理部分, 原计算机服务业中的计算机维修部分整合到一起而成的.二是对3个行业进行了分解, 即把原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分解为汽车制造业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两个行业; 把原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分解为房屋建筑业和土木工程建筑业两个行业; 把原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分解为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两个行业.三是对8个行业进行了合并, 即把原橡胶制品业和原塑料制品业合并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把原建筑装饰业和原其他建筑业合并为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把原计算机服务业和原软件业合并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把原计算机服务业中的计算机维修调出, 新增加呼叫中心等服务); 把原城市公共交通业合并到道路运输业和水上运输业; 把原地质勘查业合并到专业技术服务业.四是对部分行业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包括把原纺织业中的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调整到原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把原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中的纺织面料鞋的制造调整到原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形成新的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把原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中的工艺美术品制造调整到原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形成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和其他制造业; 把原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中的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调整到原通用设备制造业, 形成仪器仪表制造业和新的通用设备制造业; 把包含在原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中的除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物业公司以外的单位和居民对自有房地产的买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赁活动, 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企事业、机关提供的非盈利租赁服务调整到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 形成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五是将一些行业更名, 包括把原饮料制造业更名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把原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更名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把原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更名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把原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更名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把原银行业更名为货币金融服务, 把原证券业更名为资本市场服务12.

12这些区别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的"附录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类目对照表"和"附录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旧新类目对照表"分析对比确定的(国家统计局(2011))(见表 2第2列).

2013年至2017年, 中国GDP生产核算采用的是上述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16)).

2.1.5 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的第四次修订

2017年, 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了第五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2017)), 2018年中国开展的第四次经济普查采用了这一标准, 提供了按照这一分类标准划分的详细的资料来源.第四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依据这个标准, 并考虑到经济分析和管理需求采取两级分类的方式, 第一级分类为19个行业(见表 3第1列)13, 均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的门类(不含国际组织); 第二级分类为97个行业(见表 3第2列), 其中除了房地产业所属的6个行业与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外, 90个行业均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的大类.房地产业所属的前5个行业为该国家分类标准的中类, 并增加了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该国家分类标准中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门类中除社会保障之外5个大类的合并.

表3   第四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
农、林、牧、渔业农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资本市场服务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房地产中介服务
房地产租赁经营
其他房地产业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
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newline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居民服务业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其他服务业
教育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卫生
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闻和出版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社会保障

新窗口打开| 下载CSV


13在实际计算和数据发布时将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合并为工业.

第四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一级分类中的19个行业与以前年度14 GDP生产核算一级分类中的19个行业是一致的.第四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二级分类中的97个行业与以前年度GDP生产核算二级分类中的95个行业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是增加了3个行业, 即房地产租赁经营、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和土地管理业.其中, 房地产租赁经营是对包含在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原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房地产租赁经营活动进行整合而成的;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是从原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中分离出来的相应服务活动; 土地管理业是对包含在原其他房地产业中的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其他土地管理服务进行整理而成.二是取消了1个行业, 即原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该行业包含的活动一部分纳入房地产租赁经营行业, 另一部分归到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行业.三是由于新的国家分类标准在细化分类中对专业性和辅助性活动进行了区分, 从而修改了行业名称, 包括将农、林、牧、渔服务业改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将开采辅助活动改为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四是对部分行业进行重新整合, 即将原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中的装卸搬运部分与原仓储业整合到一起, 形成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同时将原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余下的部分中的多式联运凸现出来, 形成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五是以更改行业名称为主, 包括为了将装修内容凸显出来, 将原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更名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将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更名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其中包括将原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中的一部分内容调整到此行业15.

14指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2013年)至第四次经济普查年度前一年(2017年).

15这些区别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附录B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类目对照表"分析对比确定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2017)).

2018年以来, 中国GDP生产核算采用的是上述行业分类.

2.2 中国GDP生产核算三次产业分类的变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1985))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家统计局(2003)), 第三次经济普查以前GDP生产核算把国民经济划分为三次产业: 农林牧渔业属于第一产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 其余行业属于第三产业. 1985年至2012年, GDP生产核算的三次产业分类基本上采用的是上述规定.

2012年, 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新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家统计局(2012)).依据这一规定, 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对三次产业划分进行了修订: 第一产业为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为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 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为其余各行业.因此, 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与以前年度GDP生产核算的三次产业分类有所不同: 一是将农、林、牧、渔服务业从第一产业调整到第三产业; 二是将开采辅助活动以及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从第二产业调整到第三产业. 2013年至2017年, GDP生产核算的三次产业分类采用的是上述规定.

2018年, 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进行了修订(国家统计局(2018)).2018年以来, GDP生产核算的三次产业分类采用的是上述规定.

3 中国GDP使用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

中国GDP使用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就是支出法GDP核算需求项目分类的变化.自从1989年建立GDP使用核算制度以来, 尽管名称进行过多次修订, 但是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大需求项目没有变化, 最终消费支出划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两大需求项目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 资本形成总额划分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变动两大需求项目没有发生变化, 但是, 其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发生过多次变化,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变动、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分类也发生过变化.本文下面阐述这些需求项目分类的主要变化.

3.1 居民消费支出分类的变化

3.1.1 GDP使用核算建立初期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

GDP使用核算建立初期, 居民消费支出首先划分为农业居民消费支出和非农业居民消费支出(国家统计局(1990)), 然后将农业居民消费支出和非农业居民消费支出划分为商品性消费、自给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16.其中, 商品性消费是指本国居民用货币在国内外市场购买的用于个人消费的物质产品的价值.自给性消费是指本国居民自己生产并直接用于个人生活消费那一部分物质产品价值, 主要包括农民自产自用(生活用)的那部分农副产品的价值.另外还包括城乡居民自有住房消费的价值(基本折旧和维修用物质产品的价值).服务性消费是指本国居民对于文化生活服务消费, 即居民文化生活服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居民关于房租、水电、交通、医疗保健、学杂费、保育费、文娱费、修理费以及其他文化生活服务费等支出(国家统计局平衡司(1990)).

16这里的服务性消费当时叫劳务性消费(国家统计局平衡司(1990)).

3.1.2 居民消费支出分类的第一次修订

1992年, 国家统计局对居民消费支出分类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将农业居民消费支出划分为商品性消费、自给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和住房及水电煤气消费4类; 将非农业居民消费支出划分为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住房及水电煤气消费、公费医疗消费和实物报酬消费5类.其中, 商品性消费和自给性消费的解释与GDP使用核算建立初期相应指标的解释基本相同, 但将"物质产品"分别改为"商品"和"农副产品".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是指我国常住居民的各种文化生活服务支出, 例如所支付的市内交通费、学杂费、文娱费、医疗保健费(自己支付的部分)、旅行车船费、保育费、修理、服务及其他文化生活服务费等.住房及水电煤气费是指常住居民生活用房的房租和水电煤气的支出及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公费医疗消费是指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为其职工支付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部分.实物报酬是指居民从单位获得免费或低于市场价格的实物性收入.这种形式的收入免费的部分按市场价格估算后计入居民消费支出中, 低于市场价格的部分按差价计入居民消费支出(国家统计局(1992, 1993, 1995))

3.1.3 居民消费支出分类的第二次修订

1997年, 国家统计局对居民消费支出分类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把农业居民消费支出和非农业居民消费支出分别修订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 二是把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分类修订为商品性消费、自给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住房及水电煤气消费、金融中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5类; 把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分类修订为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住房及水电煤气消费、实物收入消费、公费医疗消费、集体福利消费、金融中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7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1997)).

2001年, 国家统计局将上述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的住房及水电煤气消费区分为房租及水电煤气消费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消费两类.从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被划分为商品性消费、自给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房租及水电煤气消费、自有住房服务消费、金融中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6个类别; 城镇居民消费支出被划分为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房租及水电煤气消费、公费医疗消费、职工享受集体福利消费、自有住房服务消费、实物报酬消费、金融中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8个类别(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1)).

3.1.4 居民消费支出分类的第三次修订

2004年, 即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 国家统计局主要依据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将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调整为食品类支出, 衣着类支出, 居住类支出,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 医疗保健类支出, 公共医疗消费支出, 交通和通信类支出, 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 金融中介服务虚拟支出,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等11个类别; 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在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11个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一项实物消费支出, 共12个类别(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7)).

3.1.5 居民消费支出分类的第四次修订

2013年, 为了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标准, 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居民消费支出分类(2013)》(国家统计局(2013)), 用于GDP核算、住户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等与居民消费支出有关的统计调查.该分类按照支出目的的同质性原则, 将居民日常消费支出按照吃、穿、住、行等目的进行归类, 具有相同目的的支出内容, 归入同一分类项下.依据这一分类标准, 2013年, 即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使用核算将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均调整为以下10个类别: 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16)).

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使用核算对以前年度居民消费支出分类主要修订如下: 一是将原居住类支出和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支出合并, 形成新的居住支出; 二是将实物消费归入各相应类别中; 三是将食品类支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和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分别更名为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 四是将医疗保健调整到教育文化和娱乐之后.

3.2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分类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先是采用经济类型和三次产业两种分类.按经济类型分类把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划分为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个人和其他单位四种类型, 其中个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是指市、县城、镇和工矿区所辖范围的个人建房、农村个人建房及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 其他单位指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其他经济类型.按三次产业分类就是把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划分成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1993)).然后采用经济类型和行业两种分类.按经济类型分类把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划分为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城镇个体经济、农村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六种类型; 按行业分类把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划分成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 同时对上述行业进行三次产业分组(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1997)).

21世纪初以来,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取消了上述经济类型和行业分类. 2008年以前,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按以下几个部分计算: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②50万元以下零星固定资产投资; ③新产品试制增加的固定资产; ④商品房销售增值; ⑤无形固定资产增加; ⑥未经过正式立项的土地改良费用; ⑦购置旧建筑物、旧设备的价值和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但是, 其中的购置旧建筑物、旧设备的价值和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是包括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费用, 这些费用不属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所以在计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时需要扣除.因此上述项目只是从计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需要出发设置的, 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分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7, 2008)). 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基本上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型划分为住宅、非住宅建筑物、机器和设备、土地改良支出、矿藏勘探费、计算机软件和其他7个类别(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11)).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细分类. 2008年至2015年, GDP使用核算中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核算一直采用这一分类(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13, 2016)). 2016年, 国家统计局开展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核算在上述分类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类别: 研究与开发(许宪春等(2016)).

3.3 存货变动分类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 存货变动先是采用所有制分类, 把存货变动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存货变动、农村集体及其他所有制单位存货变动和城镇集体及其他所有制单位存货变动三类(国家统计局(1992)).然后采用行业分类, 把存货变动划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邮电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统计局(1993)).后来又采用经济类型和行业两种分类, 按经济类型分类把存货变动划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三大类, 其中其他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经济及其他几种类型; 按行业分类把存货变动划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其他行业.

21世纪初以来, 存货变动主要采取行业分类, 这些行业分类随着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和资料来源的变化而变化. 21世纪初, 存货变动的行业分类如下: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1)). 2004年至2007年, 即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至第二次经济普查前一年度, 存货变动的行业分类如下: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7)). 2008年至今, 即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以来, 存货变动的行业分类在上述行业分类的基础上增加了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企业两个行业类别(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11, 2013, 2016)).

3.4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分类的变化

2004年以前, GDP使用核算没有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进行细分类17. 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 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划分为货物和服务出口与货物和服务进口两类; 把货物和服务出口划分为货物出口和服务出口两类; 把货物出口划分为一般货物出口、加工货物出口和其他货物出口三类, 把服务出口划分为运输服务出口、旅游服务出口、通讯服务出口、建筑服务出口、保险服务出口、金融服务出口、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和其他服务出口8类.货物进口和服务进口与货物出口和服务出口的细分类相同(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7)).

17在2004年以前,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按照货物净出口、服务净出口计算, 其中货物净出口按照货物出口和货物进口分别计算, 服务净出口按照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分别计算(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1997, 2001).这往往是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计算角度出发, 而不是从分类的角度出发, 所以这里讲2004年以前, GDP使用核算没有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进行细分类.

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 将上述货物出口中的加工货物出口和其他货物出口分别修订为来料加工货物出口和其他方式货物出口, 相应地, 在服务出口中增加了加工服务出口, 同时把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并入其他服务出口.货物进口和服务进口分类做同样的修订(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16)).

4 总结与展望

自从20世纪80年代建立了GDP核算制度以来, 中国GDP核算的基本分类, 包括生产核算的基本分类和使用核算的基本分类发生过多次变化.

基本分类是GDP核算的重要基础, 也是反映经济结构及其变化的重要手段, 对于经济分析和经济政策制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中国GDP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进行了系统研究, 全面梳理了自从建立相应核算制度以来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分类的变化以及GDP使用核算需求项目分类的变化. 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是以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为依据, 同时针对经济管理需求并结合资料来源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GDP生产核算制度建立初期, 国家统计局依据第一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84)设置了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 共设置了15个一级行业分类, 部分一级分类下面设置了二级分类. 1985年至1993年, GDP生产核算采用的是这一行业分类. 1994年, 国家统计局依据第二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对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行业分类也设置了15个一级分类, 部分一级分类下面设置了二级分类.但是, 与修订前相比, 对若干个一级行业和二级行业进行了调整和整合. 1994年至2003年, GDP生产核算基本上采用的是上述行业分类18. 2004年, 即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 国家统计局依据第三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对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采用了三级分类, 第一级分类为17个行业, 第二级分类为59个行业, 第三级分类共94个行业. 2004年至2012年, GDP生产核算采用的是上述行业分类. 2013年, 即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 国家统计局依据第四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采取两级分类, 第一级分类为19个行业; 均为上述国家标准中的门类; 第二级分类把整个国民经济划分为95个行业, 其中大部分行业为上述国家分类标准中的大类.这里的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与修订前的相应分类发生了一些变化. 2013年至2017年, 中国GDP生产核算采用了上述行业分类. 2018年, 即第四次经济普查年度, 国家统计局依据第五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GDP生产核算行业分类进行了第四次修订, 仍然采取两级分类的方式, 第一级分类采用上述国家分类标准的19个门类, 第二级分类基本上采用上述国家分类标准的大类, 共97个行业类别.其中一级分类中的19个行业与修订前一级分类中的19个行业基本上是一致的; 二级分类中的部分行业与修订前则存在一些区别.

18其中, 1998年对农林牧渔业和工业进行了细化, 见本文第2部分.

中国GDP生产核算的三次产业分类直接采纳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自从1985年建立核算制度以来, 中国GDP生产核算的三次产业分类发生过两次重要变化.

中国GDP使用核算需求项目分类是以国家统计局制定有关分类标准为依据, 同时针对经济管理需求并结合资料来源实际情况确定的.自从1989年建立核算制度以来, 中国GDP使用核算需求项目分类, 包括居民消费支出分类、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分类、存货变动分类、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分类也发生过多次变化, 其中变动次数最多的是居民消费支出分类, 共发生过四次重要变化.

了解中国GDP核算基本分类的变化有利于全面了解中国GDP核算的变化, 有利于准确地理解和正确地运用中国GDP核算历史数据开展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技术的不断进步, 新的经济活动不断涌现, 为了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满足经济分析和管理的需要, 中国GDP核算的基本分类, 包括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分类以及GDP使用核算的需求项目分类, 还将不断变化.

参考文献

国家标准局, (198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84)[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文引用: 2]

National Bureau of Standards, (1984).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and Codes for National Economic Activities: GB/T4754-84[S]. Beijing: Standards Press of China.

[本文引用: 2]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94)[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文引用: 2]

The State Bureau of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1994).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and Codes for National Economic Activities: (GB/T4754-94)[S]. Beijing: Standards Press of China.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 (1985). 国民生产总值计算方案(征求意见稿)[Z].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85). Program of Compilation of Gross National Product (Draft Plan)[Z].

国家统计局, (1987). 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Z].

[本文引用: 2]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87). Statistical Reporting System of Gross National Product[Z].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 (1988). 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Z].

[本文引用: 2]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88). Statistical Reporting System of Gross National Product[Z].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 (1990). 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1990年统计年报)[Z].

[本文引用: 3]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90). Statistical Reporting System of Gross National Product (Annual Statistical Reports in 1990)[Z].

[本文引用: 3]

国家统计局, (1991). 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1991年统计年报)[Z].

[本文引用: 2]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91). Statistical Reporting System of Gross National Product (Annual Statistical Reports in 1991)[Z].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 (1992). 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指标解释及测算方案[Z].

[本文引用: 3]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92). Program of Estimation and Explanation of Indicators on Gross Domestic Product and National Income[Z].

[本文引用: 3]

国家统计局, (1993). 国内生产总值指标解释及测算方案[Z].

[本文引用: 3]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93). Program of Estimation and Explanation of Indicators on Gross Domestic Product[Z].

[本文引用: 3]

国家统计局, (1995). 国家统计调查制度1994[Z].

[本文引用: 3]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95). National Statistical Survey Program in 1994[Z].

[本文引用: 3]

国家统计局, (2003).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国统字14号[S].

[本文引用: 2]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2003). Provisions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ree Industries, No. 14[S].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 (2011). 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本文引用: 2]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2011). Notes on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for National Economic Activities in 2011[M]. Beijing: China Statistical Press.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 (2012).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国统字108号[S].

[本文引用: 2]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2012). Provisions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ree Industries, No. 108[S].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 (2013). 居民消费支出分类(2013): 国家统计局公告第1号[S].

[本文引用: 1]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2013). Classification of Consumption Expenditure of Households (2013), Announcement No. 1 of 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S].

[本文引用: 1]

国家统计局, (2018). 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 国统设管函字[2018]74号[S].

[本文引用: 2]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2018). Notice on Revising Provisions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ree Industries (2012), No. 74[S].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 中国年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1997.

[本文引用: 5]

Department of National Accounts,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 Method on Compiling Annual Gross Domestic Product of China[M]. Beijing: China Statistical Press, 1997.

[本文引用: 5]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 (2001).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手册[Z].

[本文引用: 4]

Department of National Accounts,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2001). Manual on Compiling Gross Domestic Product of China[Z].

[本文引用: 4]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 中国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7.

[本文引用: 6]

Department of National Accounts,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 Method on Compiling Gross Domestic Product of China in the Economic Census Years[M]. Beijing: China Statistical Press, 2007.

[本文引用: 6]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 中国非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8.

[本文引用: 2]

Department of National Accounts,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 Method on Compiling Gross Domestic Product of China in the Non-Eonomic Census Years[M]. Beijing: China Statistical Press, 2008.

[本文引用: 2]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 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2008年)[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1.

[本文引用: 3]

Department of National Accounts,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 Method on Compiling Gross Domestic Product of China in the 2nd Economic Census Year (2008)[M]. Beijing: China Statistical Press, 2011.

[本文引用: 3]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 中国非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第一次修订)[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3.

[本文引用: 3]

Department of National Accounts,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 Method on Compiling Gross Domestic Product of China in the Non-Economic Census Years (First Revision)[M]. Beijing: China Statistical Press, 2013.

[本文引用: 3]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 中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2013年)[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6.

[本文引用: 5]

Department of National Accounts,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 Method on Compiling Gross Domestic Product of China in the 3rd Economic Census Year (2013)[M]. Beijing: China Statistical Press, 2016.

[本文引用: 5]

国家统计局平衡司, (1990). 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主要指标解释[Z].

[本文引用: 2]

Department of Balance Statistics,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1990). Explanatory Notes on Key Indicators of National Income and Gross National Product[Z].

[本文引用: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文引用: 2]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2002).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for National Economic Activities: (GB/T4754-2002)[S]. Beijing: Standards Press of China.

[本文引用: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文引用: 2]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2011).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for National Economic Activities[S]. Beijing: Standards Press of China.

[本文引用: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文引用: 4]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2017).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for National Economic Activities: (GB/T4754-2017)[S]. Beijing: Standards Press of China.

[本文引用: 4]

国务院办公厅, (198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29号[S].

[本文引用: 2]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1985).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Report of 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n Establishing Statistics Program of the Tertiary Industry, No. 29[S].

[本文引用: 2]

许宪春,

关于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变化

[J]. 经济研究, 2006, 41 (2): 16- 20.

URL     [本文引用: 1]

Xu X C ,

On the Changes in the GDP Estimation in the Economic Census Year

[J].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2006, 41 (2): 16- 20.

URL     [本文引用: 1]

许宪春,

关于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修订

[J]. 比较, 2015, 77 (2)

[本文引用: 1]

Xu X C ,

On the Revision of Compiling Gross Domestic Product of China in the 3rd Economic Census Year

[J]. Comparative Studies, 2015, 77 (2)

[本文引用: 1]

许宪春,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数据的重大补充和修订

[J]. 经济研究, 2021, 56 (4): 180- 197.

URL     [本文引用: 1]

Xu X C ,

Key Supplements and Revisions of Historical Data on China's Gross Domestic Product Accounting

[J].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2021, 56 (4): 180- 197.

URL     [本文引用: 1]

许宪春, 郑学工,

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更好地反映创新驱动作用

[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6, 104 (5): 4- 12.

URL     [本文引用: 1]

Xu X C , Zheng X G ,

Reform on R&D Expenditure Accounting to Better Reflect the Driving Role of Innovation

[J]. Journal of Chinese Academy of Governance, 2016, 104 (5): 4- 12.

URL     [本文引用: 1]

/